推荐、报名办法及时间
推荐
1.面向煤炭企业的实践生
由省煤炭工业局按不低于各校招生计划总数1:4的比例面向全省煤炭企业组织生源。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自愿报名,由所在单位审核并组织考生填写《2009年煤炭企业优秀青年考生资格审核表》(由省煤炭工业局统一印发),省煤炭工业局负责对全部推荐考生进行复审及公示,并签署是否符合推荐条件的审核意见。
2.面向退伍军人的国防实践生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退伍军人考生自愿报名,填写《2009年山东经济学院与山东省人民武装学校联合办学招收退伍军人考生推荐审核表》(附件一,可由www.sdzk.gov.cn下载),经当地县(市、区)人武部或人民武装学校审核,并签署是否符合推荐条件的审核意见。
报名
考生必须持户籍证、身份证、学历证书或学力证明及相关的《审核表》,退伍军人考生还需持退伍军人证,于12月1日至3日到户口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办理普通高考报名手续,县(市、区)招办对报名的考生按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统一要求进行信息采集。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于2009年2月底前到参加高考报名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办理《山东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收有实践经验学生专业考试准考证》,准考证加盖公章。